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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12-02-24 10:14:46 打印 字号: |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2012年将有一批新的法规开始实施,在行政法规中占据一定地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经历12个年头的酝酿,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的规范行政权利行使的重要法律。为了贯彻执行好这部法律,我院行政庭于2011年12月29日向昌图县内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机关发出了《昌图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注意事项提示函》,以宣传执行行政强制法。

  该提示函的内容主要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对违法相对人准确实施强制措施,对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材料进行了重点说明,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前应向当事人下达催告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行政机关应提交的具体6项材料等内容,以上提示便于提高各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规范性,便于促进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和落实。旨在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和实施程序,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