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简介 > 法院概况
辉煌历程
  发布时间:2012-06-03 15:24:25 打印 字号: | |
  昌图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编制总数143名,实有人数128人,班子成员10人。多年来,昌图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历任院长的带领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上水平”的基本工作思路,夯育人之基,谋管理之略,强审判之本,各项工作年年都有新起色、新发展,成绩斐然:

1995年在铁岭市法院系统“天平杯”竞赛中勇夺桂冠;

1999年, 分别被辽宁省高院、铁岭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0年, 分别被辽宁省高院、铁岭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

2001年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被县委政法委授予先进单位;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光荣称号,被辽宁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国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先进单位”;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

2003年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被县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

2004年被国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先进单位”;被铁岭市中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城乡共建先进单位;

2005年,分别被省高院、市中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城乡共建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机关;

2006年被省高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和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市政法委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授予党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及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中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党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及县域经济综合绩效考评优胜单位;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县关工委、组织部、人事局、老干局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被省高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两庭”建设先进单位;被市中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突出贡献奖;被县政府授予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授予党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及县域经济综合绩效考评突出贡献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组织部授予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中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新一轮平安创建暨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总支;被县委办、政府办授予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昌图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