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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中桥法庭监狱开庭 彰显司法为民
作者:亮中桥法庭 杨光  发布时间:2012-09-17 16:19:07 打印 字号: | |
  “昌图法院亮中桥法庭的法官为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亲自到监狱来开庭,不仅真正化解了矛盾,有利于罪犯的改造,而且能够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引导他回归正途,真正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康平监狱的警官对亮中桥法庭法官的工作给予了赞许。

  近日,昌图法院亮中桥法庭在康平监狱四监区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

据了解,该案被告200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已在康平监狱服刑9年。女方作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同时被告与原告生育了一对儿正在读初中的双胞胎。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该案的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决定尽快到王某服刑监狱开庭,及早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在简易的法庭内,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围坐在一起,以谈心、拉家常的方式切入主题。原来,在王某服刑期间,妻子吴某从未前去监狱看望他,他寄信给吴某让其邮寄衣物也杳无音讯,王某对突然收到的离婚传票更是难以接受。原告吴某认为她独自支撑家庭重担以及外界不断施加的压力,不得已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的劝说、讲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就此案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

  这种被告为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件,如果仅是就案办案不但不能真正化解矛盾,还极有可能对当事人双方及其子女的成长、服刑人员的改造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休庭后,法官为服刑人员讲解法律知识,让他们更好地接受改造,安心服刑。

  “虽然到监狱开庭提高了司法成本,但是充分保障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希望当事人能走好今后的路。”承办法官如是说。
责任编辑:亮中桥法庭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