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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中桥法庭“五个坚持”促司法公正
作者:杨光  发布时间:2013-06-07 08:42:23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上午,亮中桥法庭全体干警召开了庭务会,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做的工作报告,几位干警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决定以“坚持司法公正办铁案”为全年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能动司法,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法庭辖区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较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质的法律环境,亮中桥法庭将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力量,及时听取企业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减轻企业诉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辖区平安创建工作。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法庭每位干警应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审理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大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讼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春耕秋收时期,涉农案件较多,法庭干警应多深入基层,解决百姓实际困难,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

第三,坚持司法公正,让每位当事人在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王胜俊院长在工作报告中说:“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必须以公正树形象立公信”,在办案过程中,每位干警应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四,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做到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敢于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努力做到涉诉信访零发案。同时,亮中法庭将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公正裁判。

第五,坚持阳光审判,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法庭在处理涉及乡镇企业的案件中,及时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沟通,听取人大代表的宝贵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更新办案思路和方法,以保证法庭处理案件过程中信息畅通,为法庭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