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我院完成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
作者:孙艳丽  发布时间:2013-09-23 10:21:33 打印 字号: | |
  为了统一和规范人民法庭标识,方便人民群众远距离识别,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完成了对我院的七个基层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安装工作。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设计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力求做到名称规范,外观庄重,标识明显,达到“见标识即知”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对标识的材料、焊接要求、烤漆标准、字体大小等四大项二十二条标准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包括人民法庭门楣标识、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标识底色为历史厚重感强的赭红色,门牌标识、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上的文字、符号、装饰线条、法徽图案的在方形背景区域的颜色为白色,标识字体统一使用老宋体(简体)。

自我院基层法庭更换统一标识后,群众普遍反映新标识清晰、好看又好记,远远的就能看出来这是法庭,为群众提供了方便。
责任编辑:孙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