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儿女阻止六旬母亲再婚 法官耐心解纠纷
作者:黄升平  发布时间:2013-10-16 10:48: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金家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位年过六旬的母亲将自己的三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

开庭当日,三被告来到法庭,面对母亲的起诉,儿子李亮慷慨陈词,答辩状长达20多页,洋洋万言,表示父亲虽然过世,可三个儿女谁也没说不赡养母亲,她却偏要离家出走,要去老年公寓,还要和一个老头一起生活,他认为母亲的做法让他们当儿女的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来,因此,他和两个妹妹坚决不同意母亲到老年公寓生活,更不同意母亲与一个老头共同生活,也不会支付母亲的赡养费。李亮在发言过程中曾几次失声痛哭,对母亲的愤恨之情溢于言表。

承办人黄升平、侯东来了解到子女不满的根源后,耐心地做三被告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通过典故说明父母的恩情重于山,做子女的要懂得孝敬父母,老人虽非完人,但她毕竟是生己养己的亲妈,子女要包容老人的缺欠,再说丧偶的老人找个老伴也属正常,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更不是什么错误,希望三被告能正确认识这个问题。三被告听后,虽未接受调解结果,但对母亲的态度有所转变,最终法庭依法判决三被告每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40元。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黄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