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1日起,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行政案件进行集中管辖。8月12日,我院受理了第一件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原告铁岭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被告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4月20日对第三人王某某作出的工伤认定行政决定,经过复议后原告不服向昌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院受理该案后,为了化解纠纷、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庭主审法官主动做原告与第三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当事人从解决问题处着手,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一开始双方对赔偿事宜存在很大分岐,在责任承担方面互不让步。经过开庭审理,法庭释明该案的事实和法律情况,让双方明确存在的焦点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双方均同意由法庭进行协调工作。主审法官了解到庭审后双方的对立情绪在减小,达成共识的希望在增大,主审法官抓住这一时机多次利用通讯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双方的利弊关系考虑,引导双方一定要本着解决问题的心理去处理此事,互让一步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经过多次协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原告给付第三人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工伤补助费等共计十万元,并一次性给付完毕。为了尽快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消除矛盾争议,主审法官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考虑第三人的身体行动不便,所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不适于长时间坐车,为减少坐车颠簸给其带来的不适,今年10月30日,主审法官来到王某某家中将赔偿款送到他手中,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王某某激动得一再感谢昌图法院的法官为他解决了两年多的烦恼并亲自把钱送来。虽已时值正午,法官却没顾上休息和吃饭就返回了工作岗位。原告也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
至此,我院第一件集中管辖的行政案件已成功审结,真正做到了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使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意义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