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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光 法律之魂
——与公平正义为伴,携手走进我的法律生涯
作者:隋瑛  发布时间:2013-11-13 15:33:47 打印 字号: | |
  法官行使的审判权,关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那么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至关重要,亦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正如法律格言:法官的品行应该是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牺牲生命,以正义为本。那么在工作中,我们便要牢记“正义”二字。

通过系统的法学专业学习,使得我具备了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今年能够有幸成为昌图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是我能够实现法官梦的开始。康德的一句名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时刻提醒着我,作为一名法律的践行者,要与公平正义为伴,牢记道德律令,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轻程序而重实体,并由此引发司法不公的现象,那在审判案件中便要遵循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原则。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目的,而程序公正恰恰就是实现公正的保障,在法庭的工作中,我们便要遵循程序与实体并重原则。

通过这段时间在基层法庭工作,作为一名司法辅助人员,我发现基层是最接地气,最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地方。在审判的实践中,看到庭里的领导与同事们耐心地听取群众的诉求,公正地审判每件案件,使我深深体会到基层审判工作的重要与责任的重大。

基层法庭工作平凡而琐碎,虽然这里受理的大多是民事纠纷,但这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法院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所肩负的是人民的信任与重托,维护法律尊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我们工作在基层法庭,不仅将这份工作看做是一份职业,更是将其视为一种事业,并将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段时间的工作,使我体会到基层法庭工作看似简单,却因当事人不懂法,遇到很多问题。庭里所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以农村居民居多,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常识匮乏,我们必须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让他们了解法律,懂得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克强总理到河北师范大学看望师生,曾鼓励大学生们,只有“下得去”,本事才能“上得来”,干事才能“拿得起”,基层最能锻炼人。我现在就深有感触,只有下基层、到基层工作,才能使人更快地成长起来,基层的工作经验,无论以后走到什么岗位都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只有经历基层锻炼,才会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加强学习,多向老同志学习,让系统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正确的运用,正如张旭院长寄语:学必求其心得,业必贵于专精,我会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始终做到党在心中,民在心中,法在心中,以饱满的工作的热情,投入到审判和调解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