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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查“通缉令” 联动促执行
作者:耿华   发布时间:2013-12-04 15:56:34 打印 字号: | |
  昌图县位于辽宁省最北部,下辖39个乡、镇、场,425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02万,其中农业人口83万,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

  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一直以来,执行案件就是昌图法院最难办理的案件。往往一件简单的执行案件,需要执行人员开车往返数百公里,在乡间土路上几经跋涉奔波才能找到被执行人。然而,能找到被执行人的还是比较幸运的,有许多被执行人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为了躲避执行,往往借打工之机远走他乡,使执行人员屡次扑空,难以实际执行到位。

2013年10月,昌图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以处理涉农案件为主的“金秋风暴”执行行动,对涉农案件进行拉网排查,集中执行。

在行动中,执行局排查出7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执行局已对其做出拘留、罚款强制措施规定的情况下,外出他乡、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这些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履行义务,不仅损害了胜诉方的权益,更使裁判文书成了法律白条,得不到兑现,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信誉。

  然而,要想使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得到实现,找到这些被执行人又谈何容易。茫茫人海,天地广阔,一个人离开自己的家乡,就如一滴水融入了江河,想把他找出来凭借昌图法院执行局不到20名干警的力量根本是不够的。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昌图法院执行局经过集思广益,集体研究,在传统执行方法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拓展出了新的执行方式。2013年10月,昌图法院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2011)201号《关于加强全省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发出执行协查通报,向各地公安机关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电子照片,请求各地公安机关协助查控。

  这项措施被昌图法院院长张旭称赞为执行“通缉令”,是昌图法院创新执行方式的最大胆尝试。协查通报将法院工作和公安工作联系起来,最大程度的运用司法系统资源,形成联动机制,使躲避执行人在办理住宿、打工、乘车、银行存款等事务时,身份信息及时被扑捉,有效提供执行线索,使执行工作不再是大海捞针,而是有的放矢,依靠法院、公安机关联合形成的讯息网使躲避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

  第一批协查通报1-7号,在10月已经全部发出,在各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被执行人受到了极大震慑,在被执行人的家乡也起到了很大的触动作用。有些被执行人的家属主动联系躲避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告知他们已经被法院“通缉”,老躲着也不是办法。摄于协查通报的压力,一些躲避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已经主动与办案人员联系,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希望法院取消“通缉令”。

目前,协查通报这种新颖的执行方式仍在尝试运行中,昌图法院相信,随着实践的深入,这种创新的执行方式会越来越体现出它的重要作用,如果能将其制度化,将为执行工作带来改革式的变化,使执行更加切实到位,更加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