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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院副院长、审判员、陪审员
作者:郭魁军  发布时间:2013-12-04 16:00:1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1月12日,经昌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任艳君为昌图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邸刚、刘刚为审判员,任命刘宇等32人为陪审员。(详情请见昌图县广播电视台“昌图新闻”栏目,网址为http://www.cttvst.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57。)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檀宏利为新任命的副院长、审判员、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集中任职谈话,檀宏利主任勉励新任职人员珍惜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严把权利观,依法办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辜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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