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全省法院房屋征收行政案件研讨会在沈阳召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应杰、行政庭庭长许福庆、副庭长于长苓、康宪雷以及各中、基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长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今年初,辽宁省法院就房屋征收类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了专题研讨,各院向省院报送专题论文100余篇,省院选出有代表意义的优秀论文21篇,各地区的优秀论文作者对论文的内容作了主题发言,我院行政庭李倩报送的《补偿决定的司法审查标准》被评为优秀论文,并代表铁岭地区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各中院的领导就不同类型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点评,省院行政庭的领导和成员也就关联问题发表了倾向性意见。会议对房屋征收案件的受案范围、征收和补偿决定的司法审查标准、公共利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制拆迁的赔偿问题、未经登记的建筑的认定以及强制执行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许福庆庭长就会议讨论的问题要求各院进行归纳整理,及时上报给省院,省法院要在听取各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以便在审理房屋征收类案件时有统一标准。许庭长还布署了全省2014年行政审判工作重点问题,要求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开展工作,并要求各地对庭审改革、裁判文书改革、集中管辖等问题进行积极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