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面城法庭与某镇司法所联合调解一起因村委会雇佣人员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死者家属要求按照因工伤事故予以赔偿的案件,本案的争论焦点就是死者是否属于工伤事故?
案情简介:某村村民张某,身体较好,踏实肯干,于2013年10月被某村村委会雇佣为更夫,负责看守村部。村委会与张某对雇佣关系及工资问题无书面协议,只有口头约定。
一天,张某从村委会出发回家吃晚饭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主负全部责任,事后张某的各项损失得到车主全部赔偿。现张某家属以张某的死亡为工伤事故找到村委会,要求村委会给予赔偿。经村、镇两级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张某家属试图采取过激的行为来给各部门施压。如果处理不好,矛盾就将激化,造成不良的影响。当地司法所向四面城法庭求援,希望与法庭联手,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此事。
在得知此事后,四面城法庭的法官们第一时间聚在一起研究处理意见,该案件包含交通肇事及劳动关系纠纷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法官们通过上网查案例、翻书找依据,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村委会雇佣的人员不适用劳动法,故村委会没有赔偿义务。法律依据找到了,最难的是怎么向张某家属解释,怕张某家属面对事实接受不了。于是,法庭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决定把张某家属及村委会的主要人员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张某家属看到法庭的法官时,情绪比较激动,把希望都寄托到法官的身上,并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讲述一遍,希望法庭给予公正的处理。法官没有直接将研究意见告诉张某家属,而是将准备好的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交给张某家属,法官待他们看完材料后,及时寻找切入点,从法律层面上进行详细的分析讲解,张某家属听到法官的解释频频点头,表示已经明白,村委会没有赔偿的义务,但心里这个弯还是拐不过来。法官同时也在做村委会人员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从李某的遭遇及家属的生活状况出发,考虑给予张某家属适当的补偿。最后,双方在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村委会给予张某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家属也表示同意不再上访告状,一个即将激化的矛盾得到了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