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我正在工作,一个不太熟悉的电话号码响起打断了我的工作。“李庭长,我是白某某,我家的事已经解决了,感谢你为我家的事费心了,明天我要上北京的女儿家,今天特意打电话感谢你。”从她的声音能感觉到她的喜悦。原来白某某的两件行政案件均已得到了妥善解决,白某某是向我表示感谢的。
一年前白某某所居住的区域由县政府进行旧城区改造,白某某因对县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而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白某某承租镇政府的公房二十多年,白某某又在公房的后面自己建了一座30平方米的房屋,并取得了房屋产权登记。后镇政府将公房土地使用证发给白某某,一直到房屋被征收时才发现公房的土地使用证发给承租人白某某,镇政府对白某某的土地使用证进行了撤销。当政府工作人员到白某某家送达法律手续时,引起了白某某的不满,认为二十多年没有撤销土地使用证,在房屋征收时却将土地使用证撤销,认为镇政府故意侵自己的权利,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并对撤销土地使用证的行为进行了复议,也准备提起行政诉讼。我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了解到白某某家的事主要是听外地女儿的意见,那么要解决问题就要做通她女儿的工作。她女儿也几次来电话询问关于她家动迁的事。我多次与她进行电话沟通,对她讲明了道理,“你家承租的是公房,土地使用权应当属于国家,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误把土地使用证发给你,在房屋征收时发现错误才进行纠正撤销,你要求赔偿损失有道理吗?你想一想如果不是你的东西给你了,你还有损失吗?”
白某某的女儿明白了道理后决定对土地的事不再起诉了,开始要求解决房屋征收的事,并要求对承租的公房补偿损失,我向她讲明对于承租的公有房屋可以考虑适当补偿,并提出了几条相关的解决方案,最后得到了白某某的认可。昨天她已经和镇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所以特意给我打电话致谢。白某某家的房屋征收案件经过多次的协调工作,历时一年多最终得到了解决,从而在实质上化解了行政纠纷。
从事行政法官六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有耐心,对他们的主张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进行释明,多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每个案件都有解决问题的适当办法。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去做,才能真正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