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9月4日,铁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潘铁华与行政庭庭长王彪、立案庭庭长彭昌红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审判工作。我院院长张旭、副院长廉子良、任艳军、专职委员李文丕和立案庭庭长于迎志、行政庭庭长李倩参加并陪同了调研。
潘院长一行首先到我院立案庭进行视查,对我院立案庭的设置和窗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院的安检系统、身份证识别系统的先进设备进行考查,并用身份证进行检验,观看了法庭设置,认为我院安全检查系统设备先进、安检严格,人员配备齐全,安检工作在全市法院居于首位,值得其他法院学习。立案庭庭长于迎志就我院立案方面存在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诉调对接情况、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汇报,潘院长给予肯定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对于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庭李倩庭长就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情况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进行了汇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全市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违法建筑的拆除行政案件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林权争议行政案件的审理方面各市、县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潘院长现场解答解决各类案件的具体做法,并对个案问题提出原则意见。调研组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问题上进行了专门调研。对全市普遍存在的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问题听取了我院的意见,该院拟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主导由法院审查、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做法。潘院长听取意见后,认为这类案件在全市普遍存在,市中级法院调研后对这类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问题要在全市形成一致意见,并上报到市政府,在全市形成确实可行的具体意见以指导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