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雪使辽北大地变得银装素裹,骤间寒冷,可张大娘的心里却温暖异常,因为她感受到了司法的阳光。
张大娘是昌图镇东明村人,因为三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她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三个儿子每人给付张大娘赡养费一千五百元。可是,三个儿子一拖再拖,迟迟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法官胡金生承办了此案件,他了解情况后,多次到三个儿子家做思想工作,劝说无果。在执行局集中执行工作中,法院拘留了张大娘三个儿子中的一个,其他两个儿子见此情况,自动将一千五百元赡养费上交到了法院。
执行法官胡金生通知张大娘来法院取执行款。当张大娘接过法官递过来的三千元赡养费时,激动不已,从中拿出二百元钱,不顾胡法官的推辞,硬往胡法官手里塞,胡法官坚决不收。这时,张大娘涕泪俱下,激动地说:“大娘就这点心意,你就收下吧,买盒烟,不然我这心里过意不去啊!”
“帮助你要回这笔赡养费是我的工作,应该做的。”胡法官耐心地安慰张大娘,并帮张大娘把钱揣好,送出了法院。
胡金生法官公正、廉洁执法,提升了法院公信力,树立了法官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