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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面城人民法庭荣获铁岭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作者:李明华  发布时间:2014-12-18 09:10:50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1月27日、28日,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在铁岭市金峰华园酒店隆重集会,命名铁岭市185个青年集体为2014年度铁岭市青年文明号,我院四面城人民法庭获此殊荣,这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庭室。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1994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为“青年文明号”亲笔提词,极大的鼓舞了全国广大青年。

在为期两天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中,团省委城青部副部长郑伟、市委党校曹立清老师、王英老师和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丹老师,分别讲授了青年文明号的历史、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孝道等内容。青年文明号的负责人们也在这两天的培训中互相交流,借鉴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以期待在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后,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实践中,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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