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诚履职……”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我院大楼里。2014年12月4日,一个被载入史册的日子——首个国家宪法日。在这天,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法院及检察院在我院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
我院院机关干警统一着法院标准装,面向主席台整齐站立,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的带领下,左手端宪法于胸前,右手握拳举至头部,郑重宣誓。宣誓完毕,人大常委会主任檀宏利进行了讲话,要求单位各部门积极学习宪法,达到学习常态化,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实际中来。
宣誓仪式虽然很简短,但是非常有震撼力,让每位干警的内心都受到了重重的冲击,不仅鞭策每个干警公正执法,最大限度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更是加强了干警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的决心。在宪法日这一天,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举行向宪法宣誓的活动,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举行宣誓活动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形式本身,更在于让宪法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