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立案法官倾爱心 警民鱼水情再续
作者:于迎志 罗中阳  发布时间:2015-04-08 08:28:55 打印 字号: | |
   2015年3月9日,我院立案庭法官接待了一起特殊的合同纠纷案件——一对农民夫妇将两位人民警察告上了法庭。通过接待,我们了解到,2003年1月1日,两位警察从原告处承包6.3亩责任田,并约定每年租金600元。2008年,6.3亩梨树砍伐后种植玉米,改变了土地用途,故原告向被告请求增加租金,遭拒后,赴法院起诉。

   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案庭庭长于迎志认为,尽管该案案情简单,诉讼标的数额较小,但是涉及到警民关系及社会影响,于庭长当即决定联系这两位公安局干警与二原告见面,组织进行调解。

   二位民警得到消息后,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来到法院,希望与二位原告积极协商,达成协议。

   最终,在法院立案庭法官的主持下,两位人民警察作出了重大让步,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自愿解除合同并放弃违约金。在调解过程中,对于两位民警所作出让步,这对农民夫妇深受感动,最终也自愿放弃2013年、2014年两年租金1200元。

   此次成功的诉外调解,既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又使得受到破坏的警民关系得到及时修复,更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公仆形象。看到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能与人民警察握手言欢,立案法官们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责任编辑:于迎志 罗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