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图县人民法院四面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家狗致人损害赔偿案件。听起来人被狗咬是常有的事,可是这起案件却因为被害人伤势过重,赔偿数额相对较大在生活中也是比较少见的。
今年8月,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来到法庭,想让法官帮助她解决自己遇到的一件烦心事。原来事情是因为一条狗引起的,4月份的一天,她在自己家附近走的时候,被邻居张某家饲养大狗咬伤,那只大狗原是用锁链栓着的,可就在那天挣断了锁链,跑了出来,把刘大娘的腿咬伤,撕咬的面积很大,刘大娘也被这突然冲出来的大狗吓坏了。事后狗主人张某开车将刘某送到沈阳市疾控中心,及时注射了狂犬疫苗等药品,由于伤情严重,医生建议就近治疗。刘大娘在沈阳某医院住院治疗46天,诊断为腿部肌肉损伤及感染,期间进行了植皮手术,共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张某在刘大娘住院期间先行垫付各种费用1.5万余元。刘大娘出院后,向张某索取医药费等赔偿,可是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最后,刘大娘决定来法院,想让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万多元。希望法院能帮他取得赔偿款。
承办法官在了解了事件的原委后,安慰刘大娘先好好回家养病,法庭会及时妥善处理此事。9月29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张某对自家狗咬伤刘某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刘某要求赔偿的数额有异议。法官根据案件的前因后果,依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双方进行法律方面的请解,并从邻里和谐的角度进行细致的调解。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在10日内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现张某的赔偿款已履行到位。刘大娘拿到赔偿款时非常高兴,感谢法官帮她解决了这件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