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辽宁昌图工业园区比科产业园,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电动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始建于2014年,总投资额23.6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30万平米,现有员工220余人,年产4GWh锂离子电池(组)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增加劳动就业人数500人以上。
2016年12月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之一,就在于净化社会风气,增加劳动就业人数,服务民营企业,打造法治经济环境。营商环境建设也作为全年工作已连续两年被写入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 为了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做好服务,昌图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围绕营造良好商业环境这一核心,全方位、多角度的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昌图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铁铭同志,就曾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的,到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走访,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司法实践中如何落实优化营商条例与公司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在此背景之下,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处纷争,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调判关系,注重调解结案,诉前化解纠纷,认真审结民事案件,促进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眼于县域经济的振兴发展,有效地处理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便是摆在昌图法院干警面前的新课题。
2018年4月9日,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申请对浙江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撤回起诉。至此,本院于2018年3月1日立案受理的原告辽宁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某公司、浙江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两件案件全部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二被告均未经法院审理,自动履行了与原告之间所签订合同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庭长王驰和干警徐畅颇感欣慰。立案伊始,为了确保判决之后的顺利执行,辽宁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递交诉状的同时便向本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法对该两家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予以冻结。王驰庭长收到诉状及申请书后高度重视,当天下午便审查了原告的担保材料并制作了裁定书,经副院长刘湛签发后,和干警徐畅紧急前往深圳,对深圳某公司的银行账户予以查询、冻结。为了保证案件高效准确办理,两名同志先后多次往返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大银行,成功锁定该公司主账户后,依法予以冻结。冻结后,该公司主动联系原告辽宁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立即还款。第二天上午,王庭长和徐畅来到该公司,依法送达法律文书,该公司负责人再次表示立即给付欠款,请求法院解除冻结。 下午,王庭长和徐畅收到了辽宁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的传真,赶在当天下午银行下班前,解除了对该公司的主账户的冻结。案结事了,原、被告均满意,但王庭长没有丝毫放松绷紧的神经,因为他们还要马上赶到浙江,对浙江某公司依法冻结其公司主账户并送达法律手续。这家浙江公司坐落于浙江省金华市下设某县级市的某镇,路途遥远,当地人说话拗口难懂。到了原告提供的地址后,发现被告已经搬离,联系电话也无法拨通。经反复询问周边公司,仔细辨认,找到了该公司的新住址后,公司里空无一人。再次拨打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接通后,该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可以留置送达。王庭长和干警徐畅通过电话向该负责人详细释明了所留置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确定了开庭日期,并从人情和法理的双重角度对被告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解、疏导,该负责人表示理解,并承诺尽快筹集资金,给付原告欠款。办完这个案子后的第二天,王庭长和徐畅便返程。最终,该公司亦主动履行义务,后原告撤诉。
近年来,昌图法院八面城人民法庭尤其重视辖区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既着眼保障涉诉企业的诉讼权利,又注重调解,通过依法裁判、大力调解、调判结合、当判即判等具体做法,最大大限度的保障辖区企业的健康发展,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