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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高飞  发布时间:2019-09-06 07:48:42 打印 字号: | |

 

 

 

 

 

 

 

 

 

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昌图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图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四级审判机关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执行生效裁判。

(三)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四)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六)协调、管理、监督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七)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八)负责本院的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由法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昌图县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68.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6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1%。主要是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59.73万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案件业务量增加、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等原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3057.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25.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01万元。

2.项目支出1031.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75%。主要包括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及诉讼费退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48.35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81.01万元,主要为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7.34万元,主要为案件量增加,办案业务经费随之增加以及增加业务装备经费用于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11.38万元。

主要是部分人员经费未付、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以及信息化设备采购暂未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11.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年末部分人员经费暂未支付;二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剩余部分经费;三是信息化项目周期长,暂未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5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44万元,项目支出1031.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8.28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81.01万元,主要为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7.34万元,主要为案件量增加,办案业务经费随之增加以及增加业务装备经费用于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1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8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1.68%。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57.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705.53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1万元,占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6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07.80万元,占3.5%。

1.公共安全支出2705.5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673.77万元,主要是人员日常开支、办公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经费暂未支付,另外加大管理力度,节约使用资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7.34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信息化项目周期长暂未结算,加强管理压缩经费使用。

(3)其他法院支出214.42万元,主要是诉讼费退费等支出。完成年初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少部分资金剩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5.8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4.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年初安排退休费有剩余。

(2)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人员去世。

(5)伤残抚恤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伤残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6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66.0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办理退休,停缴医疗保险,少部分资金未使用完毕。

4.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7.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办理退休,停缴公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科学管理车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出国任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9.74万元,比上年增加42.24万元,增长43.31%,主要是新购置1台特种专业用车及2台执法执勤车辆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41.16万元,主要用于新购公务用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7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昌图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9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8万元,增长94.12%,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人员支出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昌图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0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图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10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1.6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执行进度受多种因素制约,造成付款时间不确定,影响整体支出完成情况,二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不够细致,缺少时间约束。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认真分析项目性质,确定绩效目标;二是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跟踪实施进展情况,保障实施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 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预计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会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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