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我省孔祥政等4名同志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王忠泽等8名同志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受表彰的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人民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即日起,本报开设《法官风采录》专栏陆续刊发受表彰个人先进事迹,以学习和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范。
张轶军,现任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法庭庭长,16次荣获各种荣誉称号。2017年,张轶军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今年1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座右铭:办案做事无愧我心。
“说起基层法官的工作确实挺累,但法官职业是高尚的,我以自己的职业为荣!”张轶军这样诠释他24年的法官生涯。
24年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
张轶军在农村长大,艰苦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他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品格。自1995年3月进入昌图县法院工作以来,他与3个派出法庭(宝力人民法庭、八面城人民法庭、三江口人民法庭)结下了不解之缘。
张轶军所工作过的3个法庭距离县城都比较远,24年,8000多个日夜,他以法庭为家,大多数时间吃住在法庭,他熟悉辖区的每个村庄和每一条道路。“他不图名不图利,工作不分分内分外,是全院公认的‘老黄牛’。”昌图县法院的同事孙艳丽这样评价张轶军,“他与妻子、孩子十天半月见不着面是常事儿。可在村屯老百姓的家里,却时常有他拉家常、化纠纷的身影,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老张法官’。”
24年来,张轶军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年均结案超百件,已累计结案3600余件,所结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
——勇挑重担啃“硬骨头”
张轶军在工作中是出了名的敢啃“硬骨头”。
2001年初,张轶军受理了某镇政府诉鞍山某实业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了解,某镇政府将所有权为该镇政府的昌图县5家企业以捆绑方式承包给鞍山某实业公司。合作仅一年,由于鞍山某实业公司经营不善,企业停产,在欠下养殖户大量债务的情况下,公司撤回到了鞍山。
“我先后3次往返于鞍山和昌图两地,多次传唤当事人,多方调取证据,组织相关当事人沟通协调。”功夫不负有心人,2001年4月末,张轶军审结了此案,解除了企业的承包合同,为涉案5家企业成功化解债务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为民情怀融入每个案子
“派出法庭工作繁琐、涉及面广,我时刻牢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力争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有效化解纠纷。”张轶军说。
2018年1月,三口江法庭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古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张轶军通过阅卷发现,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多了一项超乎常理的约定:杨某有权对出售的房屋居住到老。经多方了解,张轶军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原来,杨某和古某系继父子关系,与古某母亲结婚前,杨某建有6间房屋。杨某婚后未生育子女。2012年6月,杨某与古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表面约定将6间房屋卖给古某,实际是为了避免将来自己离开人世给古某带来房屋继承的麻烦。后因家庭琐事,父子不和,杨某最终走上法庭,要求古某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
张轶军决定从亲情入手做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他将古某传唤到庭,劝说道:“你们双方虽是继父子关系,但你毕竟由继父养大,于理于法都应报答养育之恩。杨某有意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房屋,足见关爱之情。”通过细致耐心地工作,古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善待继父。随后,张轶军又找到杨某,与杨某拉家常聊亲情,表示古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即使杨某胜诉,父子的感情也伤了……最终,他们打开心结、握手言和,亲情得以延续。
“张轶军在基层法庭工作了20多年,他开庭认真谨慎,判决书说理性和逻辑性很强;他调解耐心细致,把司法为民的情怀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昌图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湛这样评价张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