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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心为上,1.4亿这样执结
作者:罗德鑫  发布时间:2020-04-08 14:50:56 打印 字号: | |

为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自2018年12月以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以面对面沟通为形式,以法律政策攻心为手段,通过集中约谈被执行人的举措,有效瓦解“老赖”心理防线,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约1.4亿余元。2019年1到12月,柯城法院执行信访案件仅11件,案访比万分之17.49,同比下降16.24%。

约谈现场 看拒执成本明得失

明知法院有判决未履行,在拥有共有房产的情况下,被告人既不申报财产还故意转移,最终该拒执行为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2019年12月18日,在柯城法院第二法庭内,包括他案的被执行人石某在内的24名被执行人经法院传唤到该拒执罪庭审现场接受集中法治教育,36名申请执行人经法院邀请参与旁听。

“虽然我是担保人,但是旁听了今天拒执罪案件的庭审,我还是先还了吧!”听了庭审还不到一半的石某,脸色苍白地来到执行局办公室,找到干警钱正夫,表示他马上就和父母联系,商量由他父母垫钱汇到法院指定账户,以此配合法官促使该案得以第一时间执结。

这之前,钱正夫与石某多次联系,均无回应。为此,法院对其住房进行了查封并张贴了腾房告示。在后续的详细走访中,钱正夫考虑到屋内居住石某老婆和两个未成年子女,腾房对其影响更大。综上因素,在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钱正夫传唤石某参加今天的拒执罪案件庭审及稍后的集中约谈。该笔32.5万元执行款也成为当日单个案件最高履行金额。

约谈力度 执行不能有说法

“其实,接到法院的集中约谈传唤,内心很纠结,我也想早点履行完毕。”2019年4月15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方某在接到柯城法院再次传唤的电话后,几度犹豫,内心几度徘徊,最终和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协商履行该笔义务。

2019年4月17日,被执行人方某经传唤参加了集中约谈后,主动向执行法官申报了财产并支付了部分款项,同时要求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李某一起到自己家中了解他困难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调查后证实了方某的陈述属实,首先邀请李某参与了申请执行人集中约谈,让李某对“执行不能”这一概念有了较深入的认识,然后带着李某到方某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再由方某邻居为李某看到的情况佐证,李某最终相信了方某确实无力全部支付款项的事实。

经过几天的考虑,李某约方某一同前往法院,在主动减半了赔偿款的前提下同时撤回了执行申请,以此给方某一个更好的赚钱环境,方便其早日赚钱可以卸下赔偿的负担。

“被执行人主动如实报告财产、配合法院执行的,视为“守信”情形,暂缓采取或减轻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拒不主动履行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柯城法院执行庭长刘道平说。

约谈内容 建章立制重实效

为进一步完善集中约谈创新做法,柯城法院出台《集中约谈执行案件当事人制度》,明确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固定集中约谈时间,规定在集中执行行动期间开展集中约谈。由承办人提前三天列出约谈对象清单,汇总后由执行综合组统一通知、传唤。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执行庭庭长参加约谈会见,并规定院长每年参加约谈不少于2次。

自制度施行以来,柯城法院共移送拒执罪案件13件14人。坚持将集中约谈与拒执罪庭审、强制腾房等执行行动相结合,以寓教于审、寓教于观的形式,在提升约谈效果的同时扩大执行行动影响。

对于申请执行人,约谈以宣传为主,主要介绍“执行流程”“发现被执行财产的主要路径”“执行不能的情形和风险”等八项内容,促使申请执行人理解执行、协助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约谈以教育为主,主要介绍“如何报告财产”“浙江省高院三个一律”“拒不执行的情形与后果”等六项内容,根据新规定、新要求,分别针对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被执行公职人员、职业放贷人、辖区企业等各类当事人制定相应约谈内容等,充分展示法院发挥司法职能,铁腕执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决心。

“该项做法是一种能动性创新,约谈内容、约谈程序等既合法又合规,既体现严肃性、威慑力,又具有教育、警示、感化作用,有利于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执行。”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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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朱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