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在某猫网购遭遇假货# 法院:“假一罚十”
  发布时间:2021-08-18 12:05:47 打印 字号: | |

网上购物方便快捷,价格实惠,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但网上购物也同样存在各种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的现象,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2020年12月27日,刘某在天猫旗舰店上向某贸易公司共花费706元购买手镯2件。收到手镯后,使用商家提供的中维珠宝宝石质量检测中心查询证书信息,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刘某委托中国地质大学珠宝检测中心出具报告认定2件手镯为翡翠(处理)手镯,并非商家承诺的天然翡翠A货手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刘某要求某贸易公司退回货款并进行十倍赔偿,该贸易公司同意退回货款,但拒绝赔偿十倍货款。双方协商未果,刘某遂向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贸易公司赔偿十倍货款。

天门法院认为,刘某与某贸易公司通过网络订立的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且某贸易公司提供无法验证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构成欺诈。

法院判决:刘某退还购买的手镯2件,某贸易公司返还货款706元,并按十倍货款即7060元对刘某进行赔偿。判决后,该贸易公司及时履行了判决义务,将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作者:马利波 来源: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张力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