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凌晨1时,团某戴着鸭舌帽、口罩,携带榔头等作案工具,对一金店实施盗窃,被盗黄金首饰19件,价值人民币190144元。
警方多次翻看监控发现,团某“出现”和“消失”的地方位于一塘河边,跟随沿河波纹和上岸后黑影的行经路线,警方找到团某的住处并在其出租房内抓获团某,并在河道深处打捞出被盗黄金首饰。
2021年8月17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团某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四个月十九日,并处罚金7000元。
法官提醒:脚踏实地生活才是真,切莫为了赚取不义之财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只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