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婷和小娜放暑假相约一起滑冰,正当两人准备缓慢滑行出场时,婷婷突然摔倒把脚崴伤,在场工作人员立即将其扶起并送医。医院诊断婷婷为右腓骨远端骨骺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此婷婷家长将滑冰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7.7万余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婷婷自由滑行期间的摔倒,属于初学者滑冰中的常见现象,系由滑冰运动的固有风险引发,且冰场已通过多种方式提示运动风险,没有证据证明冰场设施及服务存在瑕疵或隐患。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冰场无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