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朋(化名)和妻子宋华(化名)共同经营一家夜宵店,二人间磕磕绊绊逐渐增多,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一天凌晨5点左右,二人又发生争吵,宋华拨打电话向派出所报警。不久,派出所民警和几位协警、夜巡队成员来到现场劝阻二人,宋华很快安静下来,但孙朋酒劲上头,面对民警等人只顾发泄自己的情绪,一会和妻子对骂,一会动手拉扯夜巡队队员衣领,一会骂骂咧咧地到处走来走去,一会大喊大叫要求警方将其关到监狱去“清净”几天,期间还试图将巡队分队邱队长往河里推,又抬手往邱队长脑袋上打。幸而邱队长戴着头盔,并未受伤。周围人见状立即将孙朋制服,并将其带到了派出所。酒醒后,孙朋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再遇到警察执法,一定会配合。
经审理,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认为孙朋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慈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