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昌图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民意导向,把亲民作为出发点,把惠民作为落脚点,做到 “有线索必查、所得案款及时发放、办理程序高效便民”,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1年4月25日,申请执行人某筑路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某某、孙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款12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金波依法对被执行人潘某某、孙某某进行传统查询、网络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9月2日,某筑路材料有限公司法人邓某某向案件承办人金波提供了新财产线索,称有笔工程回款(10万元)已经到达潘某某手中,于是金波立即依法传唤潘某某、孙某某到达法院。据二人供述,该笔款项确已到账,且已有五万元用于潘某某治病,后续治疗仍需大量资金,在偿还欠款上二人确实存在困难。基于此种情况,金波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析理,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明确了偿还欠款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指明了申请执行人已濒临破产,急需资金周转的窘迫形势,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法人代表邓某某说明了潘某某身患疾病且生活困难的情况。最后经双方协商,签订了由潘某某给付5万元,剩余款项由孙某某分三次还清,若孙某某履行不能则向其担保人李某某追偿的执行和解协议书。
当日下午,当承办人金波将5万元执行款递到邓某某手中时,他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回头钱,你们真是为民做主的好榜样。”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解决执行工作难点、疏导执行工作堵点,消除执行工作痛点是每一位执行法官的职责所在,昌图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将牢固贯彻为民办实事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系民情、解民忧、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