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记者在辽宁高院了解到,在“十四五”开局之年,辽宁高院在辽宁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突出强基导向,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解决基层法院51个难题,投入资金8561万元。
2021年,辽宁高院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省法院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先后召开两次全省性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中级法院靠前指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辽宁高院明确深度调研、解决问题等4项任务,建立蹲点调研、清单管理等8项机制,将院领导深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调研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长期制度。
抓党建带队建。辽宁高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政治引领,弘扬英模精神,聚焦组织力提升。力量向基层倾斜。辽宁高院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完成47个基层法院院长换届,为26个基层法院核定科级领导职数,为84个不确定内设机构规格的基层法院核定内设机构领导数量,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财物保障落实。辽宁高院积极与辽宁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5%预备费全部用于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提升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
筑牢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辽宁高院统筹调整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截止到目前,辽宁省共有267个人民法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说:“辽宁法院将持续提升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能力,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