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正文4次、附件1次提到辽宁法院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围绕学习英模、弘扬正气,报告指出,滕启刚法官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让我们共同回顾滕启刚法官的先进事迹。
滕启刚,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滕启刚同志生前系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派出法庭等多岗位锻炼,对党和人民始终怀着深厚情感,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勤勉履职、忘我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是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辽宁政法战线的杰出代表。他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满满的正能量、感人的好典型。他扎根基层法院30年,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每个岗位、每次审判,矢志追求公平正义。他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最重,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能调解的要尽量调解,审理的886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率达68.9%。他潜心钻研业务,一步步成长为同事们眼中“行走的法律辞典”。近三年,主持审理的36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他敢担当、善作为,排除外界干扰,坚持秉公办案。身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讨论案件时直言不讳发表意见,力求找到最客观公正的审判方案。2020年,鞍山市千山区组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他主动牵头负责调处中心工作,110件行政争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他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他爱人下岗,不找组织、不托关系,自己帮助爱人摆摊自谋生计。一名亲戚因抢劫被判刑,他严词拒绝讲情。多年来,他累计审理案件1958件,无一违纪违法举报,无一冤假错案。
滕启刚生前曾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他去世后,被追授“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称号。省委政法委举办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新华社、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法院报以及省内主流媒体广泛报道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