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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拼装卖车 无理由退还结案
  发布时间:2022-09-26 08:51:04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左世友 王利)买车本是一件开心事,张某却因花了5万余元购买了“拼装车”,遇到麻烦。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吴某分期退还张某购车款5.1万元。

  2021年11月份,新郑市张某以5.1万元的价格从吴某处购买了一辆白色大众品牌二手汽车。2022年2月份,张某将车辆卖给了尉氏县赵某,在双方过户时,被车管所告知车辆存在问题无法过户,当天车辆就被尉氏县公安机关扣押。经鉴定发现该车辆系拼装车。赵某起诉张某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无奈返还赵某购车款。随后,张某找到吴某,以其恶意隐瞒涉案车辆的问题,多次要求吴某退还购车款,遭到吴某拒绝。

  新郑法院法官路平承办该案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有一定的调解基础。路平联系到双方来法庭面谈,对双方进行释法,告知吴某拼装车不能买卖,不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对张某讲述今后做事不要贪图便宜,避免吃亏上当。路平通过释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理智解决纠纷。最终,双方在路平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吴某分期支付了购车款。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力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