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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春耕备肥要小心,别让假化肥毁了庄稼!
作者:孙丹  发布时间:2023-03-16 09:14:38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正是备耕时节,农民们开始购买化肥等农资为播种做准备。然而,面对用肥旺季,一些制假贩假的商贩也开始蠢蠢欲动。为了避免购买、使用假化肥给农民们带来严重损失,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昌图法院精心推出涉及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希望给农民朋友们提个醒,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大家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因施不合格化肥·玉米减产53.6%

2018年9月,昌图县张某峰向其哥哥张某学预定三、四种复合肥,准备销售至昌图县。张某学系山东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公司主要经营有机肥、微量元素肥、掺混化肥、复混化肥生产及销售。 

2019年2月至3月期间,张某学以每吨1560元的价格为张某峰生产玉米专用肥40公斤规格127吨,张某峰以每吨1900元价格销售给昌图县陈某印,获取金额19.8万元。后陈某印将该批化肥销售至昌图县、开原市自己的亲友。 

出苗后,陈某印电话联系张某峰,说地里有黄苗死苗。张某峰与厂家技术员前去当地查看,确有该情况出现,厂家表示是由于干旱后肥籽没隔离好造成的,如果是化肥烧苗那苗就都死了,并称秋天有减产的话厂家会适当补偿。而后部分农民开始自行补苗,厂家并未采取措施。

2019年9月,经检测,施用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专用肥的农田,比照平均亩次减产373.7公斤,减产53.6%。案发后,山东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学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了为张某峰生产不合格化肥的事实。

判决承担法律责任·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昌图县市场监测管理局等部门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显示,该化肥总养分、总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均不符合其标明含量要求。经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测产报告分析,使用该化肥确系导致某县平均亩产减产原因。

2022年6月,昌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张某学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应采信。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六十七条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温馨提示农民朋友·选购化肥提高警惕

“四看”:

一看化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有经营化肥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

二看产品合格证,肥料检验单,并索取购销凭证。

三看肥料标识,分清肥料类别和性质,了解肥料的养分含量、用途、用法、注意事项。

四看肥料企业是否办理了有关手续。


“四不要”:

一不要贪图小便宜,不顾质量购买假劣肥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不要看“大”不看“小”。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在包装上用名牌大字标出,而为应付监督部门检查,将实质内容用小字标出。

三不要被新概念迷惑。有些产品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在包装上大做文章,实际是一般产品。

四不要自认“倒霉”。发现假化肥或使用中出现肥害等现象,应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消费协会等及时反映举报。


 
责任编辑:张力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