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促进破产案件规范化办理,提升员额法官破产案件审理能力,9月27日,昌图法院邀请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田宇讲授破产案件审判实务相关问题。本次培训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海宏主持,破产案件办理工作专班及其他民事员额法官参加培训。
田宇同志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等法律、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讲解了审理破产案件的重点、难点,交流了破产案件审判实务经验,分享了破产案件相关书籍和公众号,与在座的员额法官们共同对审理破产案件进行了深入地思考。本次授课内容丰富,实用性极强,对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昌图法院员额法官就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指定、股权代持人申请变更、破产衍生案件等问题与田宇同志进行了交流、探讨。
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海宏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此次破产案件审判实务培训为契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审判流程,审慎对待破产案件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不断强化学习,深入实践,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能力水平及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