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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26 15:39:46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

4月16日,昌图县人民法院昌图站人民法庭依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迅速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了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已解除,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希望你们今后要更加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

当事人侯某、李某某均系90后,婚后生育一女,今年4周岁。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应有的夫妻感情,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诉至昌图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昌图站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中心对当事人从法律、道德、情感等多方面进行悉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婚生女由原、被告共同抚养,随原告一居生活。

随后,昌图站人民法庭向侯某发放并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侯某表示,“金钱有价,亲情无价,我一定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按照《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要求,与被告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昌图县人民法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引导离婚类案件当事人正确对待家庭矛盾,妥善处理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抚育和关爱,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在县域社会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力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