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图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尹某某系聋哑人。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吕词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律师,并同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沟通,委托一名手语老师担任本案的翻译人员,为被告人参与庭审、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使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庭审前,吕词法官协同县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指派的手语翻译老师王凤与被告人尹某某充分沟通,确保翻译准确无偏差。
庭审过程中,吕词法官主动放缓庭审速度、控制庭审节奏,为翻译人员与被告人交流给予充足时间。手语老师为被告人翻译了庭审中各方发言内容,并将被告人的真实意思进行同步翻译,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聋哑被告人的意思能够准确地反馈给法庭,为公正裁判提供了庭审依据。
下一步,昌图法院在审理涉残障人士案件中,将不断完善便利机制,确保审判结果客观公正的同时,更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