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残障人士案件中,昌图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便利机制,确保审判结果客观公正的同时,让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近日,昌图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尹某某系聋哑人。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律师,并同昌图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沟通,委托一名手语老师担任本案的翻译人员,为被告人参与庭审、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便利。
庭审过程中,法官主动放缓庭审速度、控制庭审节奏,为翻译人员与被告人交流给予充足时间。手语老师为被告人翻译了庭审中各方发言内容,并将被告人的真实意思进行同步翻译,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聋哑被告人的意思能够准确地反馈给法庭,为公正裁判提供了庭审依据。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昌图县法院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的爱心窗口,由工作人员一对一耐心沟通、指导办理,对涉残疾人案件进行专门标识,优先审查、立案。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充分尊重残疾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开通绿色通道,让残疾人享受“一站式”诉讼服务。对符合标准的残疾人,经审查核实材料、审批后予以减缓诉讼费用,全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