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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间因地起争端 庭所村联动共解难
  发布时间:2024-11-18 09:12:01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互为邻里是一种良缘,也是一种距离的牵绊。但是在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产生纠纷。近日,昌图法院三江口法庭携手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发挥联动作用,合力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于某和葛某是东西侧邻居,也是远房亲戚。葛某于1990年依申请获批宅基地在此居住,并在院外东侧修建一处粪坑用于养猪使用。2002年,于某在葛某东院也获批宅基地一处,并新建住房用于某父母居住。葛某修建的粪坑位于于某修建的仓房后面。因葛某家不再养猪,该粪坑已废弃多年。

2024年10月,因母亲病故,于某将父亲接回自家照顾,该房出售给同村纪某。因房屋后方地面过于低洼,纪某运送沙土将地面填高并将粪坑填平。葛某见状,心生怒火,使用挖掘机将粪坑再次挖开。纪某将此事告知于某,于某和葛某为此产生激烈争吵。于某认为该土地位于其所有的房屋后方,应归属于房栏地范围之内,系其宅基地,现将房屋及院落出售给纪某,该土地一并包含在内。葛某则认为该土地归自己所有,粪坑虽在多年前所建,多年未使用,但其仍享有使用权,于某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土地归其所有,则坚决不同意纪某将该粪坑填平并使用。为此,于某多次报警处理此事。

2024年11月,三江口法庭接到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电话后,积极介入土地纠纷,努力缓解双方矛盾。原来,该土地双方均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且证书中仅表明宅基地面积,未标清边栏四至等,遂使用权属问题难以确定。就在现场,双方矛盾再次升级,葛某不仅主张粪坑的使用权归属问题,还称不管于某的房屋出售与否,都应当为其留出两米滴水沿距离。眼见矛盾激化,三江口法庭庭长翟星星决定将三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详细沟通。

在村委会,翟星星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与于某、葛某、纪某分别进行沟通。在安抚情绪的同时,他用心用情逐一释法析理,做思想工作,引导三方顾念邻里之情,换位思考化解矛盾。最终,三方同意各退一步,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于某同意将房屋出售款降低3000元,纪某一次性支付给葛某经济补偿款3000元,葛某今后不再主张粪坑的使用权,也不再要求为其留出滴水沿距离,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翟星星说:“办好家长里短的‘琐事’,就是解决堵在百姓心中的‘大事’,把每一件这样的‘小事’‘小案’办好办实,就是我们最大的‘任务’,就是真正做到为人民司法。”

下一步,昌图法院三江口法庭将积极运用“一庭两所多部门”联调联动机制,会诊各类纠纷矛盾、快速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就地解决矛盾,将矛盾吸附在属地、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责任编辑:力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