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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和“工具人”
  发布时间:2024-11-18 09:13:2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反诈防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电信网络新型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增强学生群体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辨别能力,11月14日,昌图县第四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昌图法院刑事庭庭长孙丹一行走进昌图县第四高级中学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课堂上,刑事庭副庭长吕词以电影《孤注一掷》中的人物、情节展开,从不做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和“工具人”两个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以及触犯相关刑事处罚的法律界限,避免因为生活常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薄弱上当受骗,甚至成为电信诈骗集团的“帮凶”。

同时,吕词挑选了一些贴近生活的诈骗案例,为同学们剖析了诈骗的常见手段、识别方法和防范技巧。呼吁同学们在生活和学习中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开虚拟号发的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账号,更不能购买、出售他人“两卡”等。同时,希望大家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牢记“96110”反诈预警电话,共同构建反诈防护网。

宣讲结束后,刑事庭法官助理张竹月向学生们发放了刑事庭自行编印的《防范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宣传手册》。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同学们对各类诈骗手段进行分辨与防范意识,建立了防诈骗警惕性,也希望同学们将学到的防诈骗知识传递给家长、朋友,让更多的人了解防诈骗知识,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下一步,昌图法院将持续加大反诈防诈宣传力度,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力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