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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酒醒!“隔夜酒”的威力是真刑
  发布时间:2025-01-08 14:32: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隔夜酒”案件,被告人孙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获刑。

  2024年11月16日晚上,被告人孙某与同学在一起聚餐,席间孙某喝了两杯白酒,直至半夜11点多才回家。第二天早上7点多,孙某起床开车上班,行驶途中将一名行人撞倒。交警赶到现场后,对孙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因孙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将孙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被告人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01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孙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坦白、造成事故并负全部责任、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春节将至,聚会增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人醒不等于酒醒,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主要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准,而非饮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从科学数据来看,酒精在人体中的消解时间一般为10-12小时,但每个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各有不同,所以次日有驾车需求的,建议晚上不要饮酒,即使饮酒也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方可上路。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力西